11月27日下午,市政协社保界别组,在市公交公司开展“公交爱心卡专题调研”座谈会。会议由市公交公司樊书记主持,主要议题是市公交公司“爱心卡”办证滥、使用乱调的解决问题。
樊书记说:
2015年4月1日,按照市财政局、市交通局、市残联《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的通知》(淮残联(2014) 106号)的通知要求,我公司开始制作发行“爱心卡”,并于2015年5月17日正式刷卡乘车使用。到目前,全市共发行“爱心+”21353 张,平均每天约9140 人次刷“爱心卡”免费乘坐公交车。现存主要问题是:因市残联要求发 卡的依据是《淮南市残疾人扶助办法》(淮府办(2014) 53 号),既不分类别、也不分等级,凡持《残疾证》的均给予办理“爱心卡”,这与依据《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》、《安徽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》 和《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》所规定的“盲人、二级以上肢体残疾的残疾人”不符。全国公交企业均执行的是“盲人,二级以上肢体残疾的残疾人”的办理条件,其中省内部分周边城市的免费乘车“爱心卡”发行数量为:安庆30张.巢湖1900张、阜阳2926张、淮北2000张、蚌埠1500张。据统计,淮南市已发行的“爱心卡”中,符合“盲人、二级以上肢体残疾的残疾人”条件的5835人,占比27%,比例远远超出其他城市。与部分周边城市相比,由于我市执行的是普惠政策,造成我市“爱心卡”与城市总人口比例,达到惊人的1: 178, 十分不正常。
樊书记提出问题后,所有委员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,最后讨论以下几点建议:
1、按照明《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》《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》规定,只有“盲人、二级以上肢体残疾的残疾人”才能办理免费乘车“爱心卡”。
2、市评残部门应严格把好评残审核关。
3、市公交公司加强监督办证审核,身份证和老年证、残疾证对比,严格核实后才准予办理。
4、市公交公司加强“爱心卡”使用时的监督。